根据《印发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1〕34号)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原处于等待期的已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自9月1日起开始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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