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晚,新浪网友“@耳鼻喉科张医生”发微博称:“北京很多医院的医保额度用完了,想用医保看病的患者要遭殃了,如何解决?在医院医保额度用完的情况下,医生无法给医保病人治疗,要么患者全自费无法走医保报销,要么医生自掏腰包负担患者的医疗费用。”此微博一出,立刻被几百人转载、评论。不少网友一头雾水,纷纷求解:“没看懂”、“医保有额度限制?”另一些网友则表示有同感,“@傻傻的老蚂蚁”说:“是的,医保没钱了,不管是慢性病的高血压还是糖尿病,每个患者在医院只能开少于380元/月,否则要不患者自费,要不医生自己贴钱。”
医院有医保额度吗?为此,记者采访了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医疗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医改规定以及人社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本市于去年7月对医保基金实行预算管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下达了总额管理指标。具体来说,总额管理是以本市当年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为基础,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不同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承担的服务量等因素,分级确定总额管理指标,控制医保费用不合理增长,防止过度医疗。“目前,上海、天津、杭州等城市都已实行医保基金总额控制管理,这也是各国通用的管理手段。”
当然,不可回避的是总额管理的确出现了一些问题。此前有媒体报道,上海一市民由于总额预付的问题,被多家医院拒收。究其原因,就是医院会根据总额管理给各科室定指标,当实际费用接近总额、服务人次达标后,不排除有的医院会推诿患者,尤其是重症患者。
对此,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总额管理是对医院使用医保基金的一种管理方式,不会影响个人就医及其医疗待遇。超过总额管理指标的部分,医保基金仍会支付,但对于超指标医院会加强监管。
释疑
市人保局回应三大疑问
疑问一:有医院以“医保限额即将用完”为由不给病人看病,如何解决?
医保总额管理的对象是医疗机构,而非参保患者。总额管理不会改变对医疗机构的结算方式,更不会影响个人就医及其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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