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现照片与本人不符,或姓名音同字不同等。凡属上述情况,持卡人应通过单位将社保卡交回区社保中心。
如果领到的社保卡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将社保卡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交给单位,由其上交区县社保中心重新制卡。
密码修改
1、可到卡服务网点修改;
2、在自助终端机上自助修改;
3、或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自助语音服务进行修改。
需要进行社保卡信息变更的情形
1、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
2、残疾军人新参保
3、转换医疗保险险种
4、特殊病种审批
5、手册丢失补领手册
起付线标准不变
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政策规定门诊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个人只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使用方法
1、去到选定好的定点医院
2、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持卡就医时,门诊、急诊诊疗费定额实时报销2元,其余部分自己负担,
3、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4、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交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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