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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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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医保未满12个月,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报吗?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待解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知道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家庭病床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含起付标准的费用)以及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的。

  ③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初次参保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后,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予以享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中断4个月以后再缴费视为初次参保。

  ④未参加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但在本办法实施前按规定参加《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成办发〔2005〕123号)且连续不间断缴费的人员,到期后的3个月以内参保,初次享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无等待期限。

  另外,哪些费用可以纳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您可以参考: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家庭病床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含起付标准的费用)以及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其实您当初要购买了健康类商业保险,其报销是比这个要多的奥,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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