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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居民医保看诊每年能报200元药店买药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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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郑州市医保中心获悉,该中心已明确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执行细则,新政将覆盖大约106万参保居民。这些参保者持社保卡进行就诊结算,可以按比例报销门诊看病的费用。

  之前办理过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而未缴纳2012年度参保费用的,缴费截止日期可延长到3月31日,不过,待遇享受期从缴费的次月开始算起。

  不再向个人账户注入资金

  需要提醒的是,居民医保中,原有的个人账户,已随新政的实施而不再注入资金。

  新政实施前,郑州市“全民医保”参保者当中,18岁以上人员每人每年缴纳的180元医保费里,有50元划入个人医保账户,18岁以下人员每人每年缴纳的30元医保费中,有25元划入个人医保账户。

  新政启动后,在参保人员缴费标准没有变化的前提下,从2012年1月1日起,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向参保居民个人账户划拨上述资金,而是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参保人员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建立统一的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专项用于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按比例报销。目前,参保者个人账户如果有结余资金,则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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