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申报的审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异地就医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以下是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申报的审批的相关程序。

  4、在参保人员所属医保中心易地安置审批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四、经办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五、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可选择异地两家乡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并保留一家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更改需到参保人所属社保中心办理。

  2、异地安置审批有效期限以审批表登记日期为准,如需续批的请提前办理续批手续,续批所需材料与流程与首次相同。

  3、经审批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易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医保中心留存一份存档备案,参保人员个人留存一份,请妥善保管。

  4、审批有效期限内需更改异地安置医院的,所需材料与审批流程同首次审批。

  5、在异地安置审批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了医疗费用后,请将就医的诊断证明、收据、费用清单、处方明细等报销相关材料妥善保存,及时报送至所在单位或社保所,减短医疗费用垫付时间。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