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提高30元
十堰市居民医保分为一档和二档两个档次,缴费标准不同享受的待遇也不相同,但均享受财政补助。此次调整中,政府对居民的补助标准大幅提高,由以前的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个人缴费水平也提高30元。
即一档缴费的个人缴费标准从30元/年提高到60元/年;二档缴费的从150元/年提高至180元/年,选择二档缴费未按月享受职工退休养老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个人缴费从80元/年提高到110元/年。
未成年人和大中小学学生一档缴费享二档待遇政策不变。因在校学生参保年限以学期计算,提标后,广大中小学生在秋季开学时应缴纳的医保费即为60元。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
此次调整,居民住院的报销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均再次提高。调整后,居民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选择一档缴费参保的,医保范围内住院费用分别报销80%、65%、5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6万元提高到8万元;选择二档缴费参保的,医保范围内住院费用分别报销85%、75%、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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