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不再往个人账户里打钱
从2012年1月1日起,不再向参保居民个人账户划入资金,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继续使用。
解读:随着该《办法》的实施,郑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从明年1月1日起,将不再往城镇参保居民的个人账户里打钱。这不是降低保障水平,而是提高了。
该负责人说,原来给个人账户打钱,每人每年只有50元钱、25元钱两个档次,现在最多可报销200元。所以大大提高了保障水平。
举个例子来说,之前每年统筹基金最多只给你的医保卡里打50元钱,如果看病花了200元钱,按原有办法,只能划掉医保卡里的50元钱,剩下的150元钱自己支付。
按照新办法,花200元钱,最高可报销120元钱,个人只需支付80元钱,肯定比老办法更划算。
提醒
结算时个人部分需自己支付
参保居民在门诊就医时,应持卡,门诊医疗费用直接在医院结算;门诊就医时未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的,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属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属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每两个月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一次。
解读:看过病后该如何结账?原来门诊看病不能报销时,你可以用个人账户,但每年只有50元或25元供你使用。
现在,门诊看病可以报销了,最高能报200元。个人负担的部分,既可以用之前医保卡里剩下的钱,也可以现金支付。
至于报销的部分,则让医院先行垫付,然后由医保中心每两个月给他们定期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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