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职工医保市级统筹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2012年1月1日,原开发区部分也顺利纳入了市级统筹,实现了全市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模式和信息系统方面的“五统一”。参保人可根据病情的需要,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就医,减少了区市县之间就医转诊、登记备案的繁琐手续,真正实现“一卡通”的功能。
新生儿或学龄前儿童参保有何规定?
新生儿、学龄前儿童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及父母联系电话。取得大连市行政区域内非农户籍的新生儿,其监护人应该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到小儿户籍所在区的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孩子办理参保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属于逾期参保。逾期参保3个月内是不享受医疗待遇的,3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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