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0年区县公费医疗改革全部完成后,2011年北京市将启动市级改革,年内全部纳入医保。此外,北京市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将可纳入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外地户籍职工等将可参加生育保险,使工伤和生育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这是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工作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2011年北京市社会保障的主要预期指标已经确定,各项社会保险覆盖率分别比上年增加1%以上,各项基金征缴额比上年增长8%,基金收缴率达到98%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3%和91%。
市级公费医疗改革2011年启动
2011年1月1日起,北京市16个区县约45万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并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在此基础上,2011年市级公费医疗改革也将正式启动,将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公费医疗与职工基本医保制度的并轨。
工伤、生育保险实现全覆盖
2011年北京市将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北京市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将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统一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待遇和标准,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
生育保险也会完善,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外地户籍职工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实现生育保险制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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