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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全解读: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时不足15年可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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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部《社会保险法》将正式实施,这部关乎所有劳动者利益的“民生大法”,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社会保险进行了翔实规定。
  参保者死亡,个人账户能继承吗?

  案例:如果参保者因病死亡或者非因工死亡时,还没有领取退休金,其个人账户怎么办?

  王国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此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亲属继承。

  至于个人账户如何继承,是将个人账户转入继承人的账户,还是通过其他方式,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

  缴够15年,是不是就不用再缴了?

  案例:“职工养老保险缴够15年,是不是就不用再缴纳了?缴多了将来会不会多发很多?”不少读者咨询。

  王国兴:按规定,职工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缴纳的,目前用人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职工按本人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缴费基数一般有上下限,上限不超过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不低于60%。

  职工缴纳达到15年后,还要继续缴纳,直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将来养老金的计发,将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等因素确定。参保者缴纳的基数越高,时间越长,将来发放得越多。

  多次跨省流动参保,最后在哪领养老金?

  案例:酷爱旅游的李哲准备在不同的城市谋职,“我肯定会在多个城市待,会在不同地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不知道将来退休后能不能在退休地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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