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类大病入救助试点
研究制定重特大疾病保障办法,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医疗救助基金将启动
市民政局介绍,本市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主要针对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I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九大病种,本市四类人员可以享受该救助项目,即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
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开始,民政等部门又出台意见,除了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可获得政府资助外,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和老年人,参保所需的资金也将由政府全额买单。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政策出台后,约有近万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者受益。
此外,今年北京市慈善协会正在筹建启动“北京市慈善医疗救助基金”。与政府救助不同,慈善医疗救助基金除了可对患重特大疾病的低保低收入人群、城乡困难人员给予救助,还将首次针对非京籍、在北京工作、生活5年以上,且具有良好纳税记录和参保记录的外省特困人员开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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