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指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在向第三者追究责任的追偿期间,可由第三方保险公司先行支付治疗费用。这一方案目前正待市政府批准。梁冰表示,这项支出对比整个医保基金,几乎可忽略不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逐步提高农居民养老金水平
梁冰介绍,2009年全市农居民养老金平均水平是238元/月,2012年全国养老金第8次年度调整后,东莞全市16.01万农居民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达到562.66元/月,而目前全国农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只有55元。
他同时说,虽然这两年农居民养老金增长比例快过企业职工,但是受基数小的影响,农居民养老金整体水平不高,平均养老金还不到企业职工(6.74万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1894.74元/月的1/3。农居民养老金水平需要提高。“‘十二五’期间,要力争社会养老保险人均养老金增长保持与GDP(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相当”。梁冰表示,今后农居民养老金增长速度要远大于职工养老金增长。
此外,社保局正在重新定位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在国家和省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东莞将继续对一些重大疾病开展专项费用支付办法研究。根据这一思路,今年社保局出台了“儿童先心病和急性白血病早期治疗的社保支付办法”,为50多例患有这类疾病的儿童进行了免费治疗。
市社保局还将探索使用医保基金参与疾病防治、支付家庭病床和相关疾病家庭护理,探索使用养老保险基金参与家庭老年照料及看护、社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丰富农居民的老年生活,提高生活质量。“目前独生子女化现象普遍,亟待建立社会化养老机制,这就要求我们的养老基金不仅是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还要使他们生活的有质量,这是我们社保基金使用的方向。”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一旦国家政策允许,东莞相应的制度也很快会出台。”(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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