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个人无需再额外缴费
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昨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要点:
一,保障对象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
二,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三,保障标准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四,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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