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深圳户籍非在园在校少儿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指南
非在园在校少儿指: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少儿)。
深户少儿医保参保办法
A、少儿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属地社区、街道提交申报材料,社区、街道初审后报社保机构。
B、少儿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属地社保机构提交材料,由社保机构受理申报材料。
C、未办理停保手续且未满18周岁的已参保少儿,将默认为续保状态,仍按学年(每年9月至次年8月)继续缴费,不中断享受医保待遇。
深户少儿医保缴费标准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即4595×0.8%×12=441.12(元),财政补贴为240元/人,参保人实际缴费201.12元。
温馨提示:未提供我市计生部门计生证明学生不享受财政补贴,441.12元全部由监护人负担。
2012学年度缴费方式:
一次性收取一个学年的缴费,由社保机构从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
深户少儿医保申报流程
1)、少儿或少儿监护人登录社保局网站“个人网上申报”“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一、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申报系统”“首次参保登记”。
输入参保少儿的信息,并打印出《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园非在园在校)》(以下简称《登记表》)。
温馨提示:没有上网条件的家长,可到社区、街道或者社保机构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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