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市人社局官员有关延长医保缴费年限5年是为了与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保持一致的说法也是值得商榷的,尽管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两者毕竟是相互独立的,国家并没有立法规定全国所有城市都要统一医保和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有政策层面上的考虑的。
至于人社局官员所说的,如果不延长广州市的缴费年限“可能导致大量外地参保人员趋利转入本市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的情形,我不敢说绝对不会发生,但是出现的概率是相当低的,因为我们很难想象一位年届退休年龄的人士会只是因为广州的医保缴费年限短于其目前所在城市而申请落户广州,或者即使该人士有此愿望,也难以想象广州让该人士前来加盟的机构会很乐意这样做,除非他是广州市不可多得的人才!
由此可见,广州市民不一定反对官方所提出的延长医保缴费年限至15年的建议,关键是官方提出的依据和理由是否为大多数市民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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