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待遇逐步实现全国最高
在深圳,医疗保险法规规定,参保人年度医疗费用总额与其参保年限挂钩。
根据规定,每年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挂钩。参保不满半年的参保人,深圳上年社平工资为5.5万元,即参保人也可用5.5万元。
深圳目前平均住院费用约为7000元,则参保不满半年的人的医保费用总额,足够支付其在半年内每月住一次院。连续参保6年以上的,其医保封顶线为上年社平工资的6倍,今年为5.5万×6=33万元。这个费用标准是很高的。
同时,每医疗保险年度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满2年不满3年、满3年不满6年,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连续参保6年以上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深圳已形成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等“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待遇好”具有深圳特色的全民医疗保险体系,并逐步实现在医疗保险方面待遇全国最高。(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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