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后长沙市还将积极探索基金收支预算管理与医保费用结算管理相结合的付费方式,全面实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抑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效能。同时,完善差别支付机制,医保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就医。
报销比例
最高报销20万元或还将提高
目前,长沙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47.83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510.2万,合计658.03万,全市医疗保险覆盖面达到97.6%,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
今年开始,长沙市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7%,最高支付限额达2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首次达到72.03%,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
长沙市人社局表示,2013年或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并且配套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能力。完善参保、登记、核定、缴费业务的服务流程,优化转诊、异地安置、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等各项业务办理程序。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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