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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657元!失业险城乡“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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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社保法实施后,合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也作出新的调整。按新政策,农民工一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参保地失业后未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在安徽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可以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而工伤保险则新纳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用人单位。
  关键词:工伤、生育险

  【最新政策】

  事业单位职工今年起享受工伤险

  合肥市人社部门介绍,为从制度上解决合肥事业单位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问题,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事业单位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目前,合肥已将本市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根据规定,今年,合肥本市事业单位应依照《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事业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费率为0.5%。此外,从今年起,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伙食补助费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合肥市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按每人每天20元执行。工伤职工市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食宿费用标准按每人每天130元执行。

  依据《社会保险法》新规定,生育保险合肥亦进行部分调整,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享受标准为最高限额下据实补贴,最高补贴为1000元。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已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且已从居民医保或新农合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或生育补贴的,本着不重复支付的原则,按本市确定的享受标准补给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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