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明介绍,起草《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目的在于完善目前昆明市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管问题,建立有效的准入、退出机制,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办法》共含五个部分,即总则;附则;定点服务机构的签约联网,包含准入管理内容,其中明确了定点服务机构签约联网准入的原则,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定点服务机构变更;第四章定点服务机构的履约考评和违规查处,是《办法》中的重点内容,核心是通过一系列考评办法、分级管理以及稽核查处,建立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提高定点服务机构的整体质量。
听证代表说“办法”:对不规范行为“对症下药”
在昨天的听证会上,20名听证代表参会,并发表意见。
代表李玉兰说,办法中对医院所提的相关管理措施较细,但针对定点药店的管理不够细。比如药店内抗菌药要加强管理,药店内人员素质应进一步提升等。
代表郭亚琼则表示,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增多,在给百姓看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乱象,比如刷医保卡可买到化妆品、日常用品等;还有就是销售人员所介绍的药品达不到“对症下药”,因此该办法的出台可以有效管好定点机构。
此外,办法中提出,定点服务机构地点的选择,与相邻的定点机构距离需超过500米以上,对此几位代表表示,这将限制新药店的发展,不利于市场竞争,建议取消此条规定,从而更好地让市场主体形成同台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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