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09年以来,成都市已先后3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心城区低保标准从270元/人提高到现在的380元/人,涨幅超过40%。2010-2011年,成都市共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及困难家庭学生约20.15万人次,资助金额9605万元。同时,成都还实施了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门诊救助、住院救助、补充医疗救助,向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改造农村土坯房等系列措施。
据了解,除适时调整低保标准外,成都市还于2011年4月建立了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该机制建立至今,仅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就超过2.36亿元,有效减轻了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十一五”时期,成都就已基本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十二五”阶段,成都还将进一步完善这项体系,不断提高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
成都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成都将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实现社会救助事业与公共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到2013年底,成都市同一区(市)县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该标准将随经济发展及时调整,“十二五”期间,成都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年均增长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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