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重大疾病,中山不少市民都会转往广州等外地条件较好的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因此从中山医院转往异地医院如何办理医保也是市民较为关心的问题。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如需转往异地医院,应向转入的市外定点医院主管医生及出入院处出示转诊证明,并告知主管医生如实填写身份核查情况。参保人如果办理了市外转诊手续,但超过6个月仍未住院的,应重新办理市外转诊手续。每次市外转诊手续只能住院一次,门诊就医时间不超过60天。参保人遵医嘱复诊的,应到原市内转出医院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重新办理市外转诊手续。
人社局表示,参保人在住院期间办理转院的,办理转院前的医疗费用自理。如果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自行到市外定点医院诊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转院条件的,按本办法规定的实际报销费用的70%予以支付,其余30%由参保人个人自费;自行到市外非营利性医院诊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转院条件的,按本办法规定的实际报销费用的50%予以支付,其余50%由参保人个人自费。
中山市民转至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参保人可直接用社保卡在以上医院进行现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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