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治区目前初步建立了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大额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为辅的多层次城镇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覆盖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牧民工、失地农牧民、城镇非从业居民等城镇各类群体。截至目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946万人,城镇人口覆盖率达到94%以上。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达到81.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达到70.4%;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同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在不断提高,保障范围从住院逐步扩展到门诊多发病慢性病,不断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带给老百姓更多实惠。探索简便易行的经办服务流程,方便居民登记、参保、缴费、报销。并通过完善健全医疗保险管理监督体系,“以管理促服务”,使百姓“少花钱、看好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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