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保险消费者,在投保前应明白保险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医疗保险的原理和相关法律规定也应有所了解,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北大方正人寿四川分公司相关专家为消费者讲解医疗保险的给付原理。
(一)医疗费用不能重复报销
医疗保险是健康保险中的一种,是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根据中国保监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根据该规定,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应遵循补偿原则,不论被保险人投保了几份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只能报销一次,这样可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防止被保险人因保险而获取不当利益。因此,若投保了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并不能重复报销。例如,某人既投保了社会保险,又投保了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因住院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为3800元,如社会保险已经报销或承担了3420元,则保险公司仅就其未报销的部分380元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而对其已经报销的部分3420元不承担责任,如果保险公司再次重复报销,其就会因保险而获取不当利益,这违背了保险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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