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负责人说,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设,使不少人只能根据户籍身份,被动加入相应的保障制度,固化了二元社会结构,不能很好地体现社会保险的公平性。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乡间人员流动加快,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不贯通、信息不共享、管理不统一,造成这些流动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难以接续,待遇无法衔接,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尤为困难。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和经办,无法统筹谋划各项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无法统一、科学评估制度运行的真实绩效,增加了体制成本,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对于这一浪费,相关部门已经发现了其中的“三个重复”:
一是居民重复参保。目前,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由于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不统一,双方的信息不能共享,实际工作中,互争参保资源的问题突出,导致各地普遍存在着城乡居民重复参保的现象。特别是农民工、乡镇企业职工、在城镇就读的农村学生、被征地农民等人群的重复参保问题非常突出。数据显示,天津、成都、厦门、泰州通过信息系统比对,分别发现有45万、27万、8万、20万人重复参保。
二是财政重复补贴。据已经实行城乡统一管理地区的典型分析和大致推算,重复参保的比例约占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10%。按2011年城乡参保居民人均财政补贴120元计算,财政为约1亿参保居民重复补贴120亿元,增加了各级财政的不合理负担。
三是重复建立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10多年来,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信息系统基本建立,如果新农合再设立一套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将增加管理成本,浪费大量财政资金。据厦门等城市财政局估计,假如参照城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新农合信息系统,需要再投入6000万至8000万元(不包括每年的维护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虽然建立起来了,但很多人获得的救助仍然很低,造成城镇居民高、乡村居民和未成年人低的现状。”昆明市财政局社保处的一位负责人说。
为解决“同城不同待遇”的问题,在今年昆明市的“两会”上,“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加快建立市级统筹的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被写入了昆明市政府的工作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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