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伊始,湖南省试点对农村先心病患儿实施免费救治,对农村白血病实施大病医疗救治。
2011年,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签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水平的意见》,将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农村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药结核病等大病在各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70%以上,其中在县级医院住院的规定报销比例可结合实际提高至80%以上。
对0至6岁农村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抢救性治疗的住院手术费用及人工耳蜗材料费用,新农合按60%的比例予以报销。
2012年,基于新农合筹资标准大幅提升的实际,湖南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力度。今年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I型糖尿病等都将纳入农村重大疾病救治保障范围,住院费用规定报销比例提高至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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