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保险公司都是“7个月以后就不能买保险了,要等生完孩子以后再说”———一般只受理怀孕28周以下的投保申请,对于刚怀孕的客户,暂不受理投保申请,要等两个月后才能受理。同时,对于怀孕7个月以下的客户来说,原则上不受理医疗险、重大疾病险以及意外伤害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而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2、观察期不能投保
女性险作为健康险的一种,它是有一定的观察期的,即该类保险合同一般要在90-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更长时间。也就是说,如果女性在怀孕后再买这类保险,往往孩子生下来才可能进入合同的保险期间,这样也就等于是不能覆盖怀孕期间的意外和疾病了。
怀孕前即投保
普通的寿险和意外险的条款,是明确地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所以,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而不是等到怀孕以后,才临时抱佛脚,去咨询购买。
后一种行为的结果是,一来产品选择的余地比较窄,二来保险费也比较贵,因为保险产品的定价基础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风险概率,而把保险卖给孕妇的风险概率要比卖给普通女性大,因此,也就导致了孕妇保费的定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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