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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农村残疾人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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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我国各地展开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残疾人的生活提供了保障。新疆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计划2015年农残人达到小康水平,江西也出台系列特别政策扶持农村残疾人。

  新疆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5年农残人达小康

  12月13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工委召开全体会议,各成员单位讨论并通过《关于贯彻国务院残工委和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加快西藏和新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自治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

  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区农村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参与社会和自身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建立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贫困地区农村残疾人人均年纯收入接近或达到6500元,其中,南疆三地州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接近或达到6000元,片区外重点县达到6900元。

  到2020年,全面保障农村残疾人平等享受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教育、住房和康复服务。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区平均收入水平,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农村残疾人并不断提高水平,残疾人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

  据了解,2008年至今,我区有16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3万多人,5.9万余名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已建成60多个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

  自治区副主席贾帕尔·阿比布拉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希望各地、各部门将残疾人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援疆工作的总体规划,抓好落实、力促实效。认真实施好《实施意见》和《扶贫开发规划》,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新疆实际、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办法,全面提升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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