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及时开具收据,在每年的会议上,药店负责人就会受到严重警告,甚至药店会面临被取消刷卡定点资格的危险。
莫名的收费
领兑付款须先交1%费用
每年还收10%质保金
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一位工作人员称,刷卡设备要收一两万元的费用,网络通信费用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每月各收400元。而记者看到,开给多家药店所谓的票据,其实只是普通的收款收据。
据多位药店或医院负责人反映,收费远远不止设备费用、网络通信费用。多家大型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称,每年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都要收取一两万元,开始还开收据,后来干脆收据都不开,原来的票据上居然写着“宣传费”。
另外几位药店经营者说,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收取的另一项费用更让他们难以理解:每次领取医保兑付款时,必须先交1%的费用,而且从来不开票,也不说收取1%的费用是干什么的。
4月17日上午,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医保科刘姓主任称,收取的1%的费用是滞纳金。但有药店经营者质疑,医保中心应该给药店钱,钱在医保的专用账户上,滞纳金又从何而来?
更让医疗机构与药店难以承担的一大笔费用是质保金。
据药店经营者反映,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要收取医保刷卡额的10%为质保金,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要收取5%的质保金,而且该质保金按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和临渭区社保经办中心规定,每一年为一个质保周期,第二年年初审核前,医疗机构、药店一年内没有违规问题就可返还质保金,但时至今日,这些药店和医疗机构仍没拿回2011年应返还的质保金。
“收这么多质保金我们可咋经营?邻近的河南的质保金只有百分之二三。”一位药店老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