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工作正在进行中,连日来,有不少市民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已经找不到单位了,应该怎么办理变更手续呢?对此,昨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手续必须由单位统一完成,如果单位已经不在,可以通过医保中心查询代管单位和代管负责人的电话,联系单位统一办理。同时,目前城镇居民医保门诊定点医院的选择和变更工作也正在进行中,需要变更的市民需要自己办理相关手续。
门诊定点变更须由单位办理
昨日,有网友在本报的微博上留言说:“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单位才能办理,家人已经退休,单位是大集体,无人管理,想变更,怎么办?”与此同时,不少市民也打来热线电话询问,职工医保门诊定点变更是否一定要单位去办理手续?如果单位已经不存在了又该如何处理呢?
对此,2012年已选择门诊定点、2012年12月20日前未办理变更的,医保系统将默认前一年在医保中心备案的定点信息。“像那位网友一样,可能有一部分人已经没有具体单位了,但是所有的参保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都是有代管单位,如果需要变更门诊定点,可以到医保中心相关处室查询代管单位和代管人的电话,跟相关负责人联系。”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系统要求由单位统一变更,因此,个人是不能自己完成变更的。
新参保人员选定点有两种方式
同时,相关负责人还特别提醒,今年新参保人员,或2012年没有选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人员,初次选择门诊普通病和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以下两个办法:一是到自己选择的具备职工普通病和慢性病门诊医疗服务资格的协议医疗机构门诊收费窗口办理;二是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医保中心办理。职工选择门诊定点后,按医保结算年度(上年度的12月26日至当年12月25日)一年内不可变更。“两种选取定点医疗机构的方式以时间优先为原则,先选定哪家以哪家为准。”该负责人提醒,门诊定点选择没有时间限制,一年内可随时选择。如果没有选择,则无法享受这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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