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产前检查不报销?不合理!
记者查阅《条例》了解到,参保人在深圳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90%记账,个人只需自付10%。“现行医保办法是全部记账,这个基本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实际上有所降低,对参保人不利。”至于《条例》里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翟玉娟也表示,“其他很多城市早已实施,深圳虽然是新政,但也还是晚了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规定,参保人在市外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在市外分娩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按2500元的标准支付。翟玉娟直言,“市外产前检查”由可报销变不能报销,这损害了参保人的待遇,而且市外分娩也不应该定额报销,而是应该根据顺产或剖腹产等具体情况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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