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参加医保者最高要缴1130元
到12月31日,2013年度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就要结束了。“我以前没参保,最近去缴纳参保费,却被告知新参保人员除了要缴纳2013年的120元外,还要补缴2010~2012年这3年的保费,总共要1130元,觉得太高,有点难以接受。”近日,记者接到不少市民反映对政策不是很理解。对此,南昌市医保部门解释,费用这么高,是因为居民补缴时不能享受到财政补贴,需要全额缴纳。有居民建议,南昌能否借鉴外地的一些做法,减轻新参保人员的缴费压力。
市民反映:新参保的还要补缴前三年的费用
家住东湖区的晏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初次参保者,被告知除了要缴纳2013年的保费外,还要补缴前三年的费用,总计要1130元。“我前3年的医保都没有享受到,为何还要补缴?”晏先生有些困惑。和晏先生一样,不少未参保的市民均反映,中途参保要补缴的费用有点高,难以承受。
家住西湖区的高女士也向记者反映,除成人新参保要补缴前3年的保费外,新参保的小孩也要补缴前3年的费用,一次性要缴纳730元。
医保局:中途参保无法享受财政补贴
19日下午,记者来到南昌市人保局医疗保险处了解情况。该处一名成姓处长解释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费用,是按照政策规定的标准缴纳的。早在2010年,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就出台了《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规定中途参保的居民,按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自2010年起的参保费用。凡中断参保的,应自中断年份起按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该年度的参保费用。成处长表示,新参保者觉得要缴纳的费用有点高,是因为补缴时并不能享受到财政补贴,需要全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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