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国家大力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背景下,如何让保险公司有效参与,使这一政策能真正、可持续地为城乡居民提供保障和服务,模式的探讨至关重要。
甘肃试点新模式
《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到,甘肃省今年推行的新农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点正是采用了上述提到的“保险经纪+共保”的模式。
“甘肃省卫生主管部门通过考察和调研,最终委托我们公司作为保险经纪人,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并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平安[微博](43.46,0.46,1.07%)保险和中国太平洋(5.40,0.04,0.75%)保险共同承保,形成了以新农合参合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障为主的保险方案,延伸新农合医疗制度的保障范围。”中汇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国际”)副总裁刘国松向《国际金融报》记者介绍说。此后,这一方案还得进一步完善,目前投保采用的是人保财险[微博]公众责任险附加的(甘肃省)新农合意外伤害条款。
刘国松介绍说,3家共保保险公司的挑选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模式,即由中汇国际设定要求,包括:网点要全、中资公司、以前是否经营过“三农”保险等必要条件。目前人保财险为主承保,但3家的份额不是一成不变,根据未来各公司的服务情况还可能会作出调整。
“引入保险经纪公司拓展新农合业务本身就是一种创新。近期我们也在跟很多省份沟通,建议政府通过保险经纪公司来找多家保险公司共保。保险经纪人的作用,首先是解决政府、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为政府并不了解保险公司的整体运作模式,各地政府的经办机构又人力有限,因此,这是一个很好的节省成本的举措。同时,多家公司的共保也能解决服务机构网点不足的问题,从而提高后续服务能力。”刘国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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