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2月21日,青海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全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进展情况、大病单病种住院限额付费标准制定情况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评审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青海省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副省长、省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顺清主持会议并讲话。
马顺清指出,全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是政府主导,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各方行为,方便人民群众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继续深化改革,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行政举措,是今年医改的重点。此项工作青海省先行先试,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工作推进有力、有效、有序。下一步,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主动沟通,无缝对接,迅速健全、完善各项机制,做到顺畅运行,高效运转,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好事办细,让人民群众满意。
马顺清强调,商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快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服务网点设置工作,科学合理适当的配置经办工作人员,既要做到经办人员足够,又要防止人浮于事。同时要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建设高素质的大病医疗保险人才队伍,提供优质的保险产品。有关部门要尽快将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划转到位,同时做好大病医疗救助与大病医疗保险的对接工作。要监督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大病单病种住院限额付费标准,特殊情况的要通过医疗专家论证认定。严格执行合规报销目录。要切实加大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