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2010年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2011年开展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实行医疗保险“一卡通”
今年开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实行医疗保险“一卡通”。2011年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
2010年,全市参合农民就医推行“一卡(证)通”,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个县(市)35个社区做试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按照省安排,我市将在迁安、迁西、遵化3个县(市)以及路南、路北的3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
全市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
今年全面完成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全市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为每个老区村、贫困村派驻一名大学生医疗志愿者驻村工作。到2011年,每个县(市)区有1所以上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8元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8元,2011年不低于20元。市、县(市)区政府要对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给予补助,到2011年每名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标准基本达到600元,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正常分娩实行限价收费,到2011年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转变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从今年开始,我市将选择1至2个县(市)区先期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2011年逐步推开。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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