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宝鸡医保患者西安住院可直接报销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12月9日起,宝鸡市的医保患者,可以在西安定点医院直接报销医疗费用。记者在宝鸡市医疗保险与西安联网结算启动仪式上获悉,宝鸡市的医保患者在西安住院不用再回宝鸡报销医疗费用,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即可出院,剩余部分由省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省医保定点医院包括:西京医院、唐都医院、交大一附院、交大二附院、陕西省人民医院、陕西肿瘤医院。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上述6家医院住院治疗后,可直接实时结算医疗费用。

  住院费用的支付标准

  执行宝鸡市医疗保险政策

  据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留根介绍,自宝鸡市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异地就医的病人需要个人先行垫付,再回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进行零星结算,异地安置人员也存在每年回参保地报销医疗费用的问题。宝鸡市医疗保险与西安联网结算启动后,将使宝鸡市参保患者在西安住院当场实现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

  《宝鸡市医疗保险省内就医联网结算办法》中规定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支付标准:异地住院期间的门诊费和外购药品费不予报销外,其余住院费用的支付标准参照宝鸡市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