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定点医院包括:西京医院、唐都医院、交大一附院、交大二附院、陕西省人民医院、陕西肿瘤医院。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上述6家医院住院治疗后,可直接实时结算医疗费用。
住院费用的支付标准
执行宝鸡市医疗保险政策
据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留根介绍,自宝鸡市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异地就医的病人需要个人先行垫付,再回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进行零星结算,异地安置人员也存在每年回参保地报销医疗费用的问题。宝鸡市医疗保险与西安联网结算启动后,将使宝鸡市参保患者在西安住院当场实现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
《宝鸡市医疗保险省内就医联网结算办法》中规定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支付标准:异地住院期间的门诊费和外购药品费不予报销外,其余住院费用的支付标准参照宝鸡市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