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在2008年尚有4467万元的结余。从2008年居民医保实施以来,基金收入的增长仅限于扩大医保参保面,缴费标准并未上涨;而实际的基金支出,则从2009年开始逐步上升,尤其是2010年,医保政策的一系列调整,导致医保基金支出压力陡增。
至2012年7月广州共有773万人次参保人享受了居民医保待遇,居民医保金年最高报销额度从2008年的8万元提升至目前的18万元;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政策内实际报销比例,也从2008年的67%提高至77%,制度实施以来居民医保基金累计支付达15亿元。
实现收支平衡成为该次审议的主要内容。市人社局巡视员郑玉华介绍,将适当提高筹资标准。各级财政在现有资助水平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政府资助标准;同时参保人也应适当提高个人筹资标准,体现参保人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的同时,应承担的义务和社会责任。
然而,在去年7月20日,广州市人社局拟提高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而征求民意,由于舆论反应强烈而不了了之。也有专家认为,作为全国一线大城市,广州的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343元确实偏低,对比上海,2012年居民医保人均筹资已达1066元,广州仅相当于上海的1/3。
对于此次个人筹资标准提高多少,什么时候执行?郑玉华表示,正在作进一步的测算,将按程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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