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额购买
近日,广州市城镇职工和部分居民医保参保人陆续收到了“2011社保年度的参保权益记录单”。记录单上有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的信息。目前在职职工五险的“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个社保年度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工资收入的月平均数,记录单中个人月缴费基数为2011社保年度(2011年7月—2012年6月)内,对应参保险种最后一个月(即2012年6月)的实际缴费基数(即图中的3612元)。
其中,养老、医保、失业三个险种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按照不同的缴费比例,分别计算出2011社保年度的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数额,如表中的“养老缴费信息”栏下的单位一年的缴费是8668.8元,个人缴费是3467.52元。工伤和生育保险,则全额由单位购买,个人不需缴费,所以这两个栏目中只列出“单位缴费”信息,如表中的信息工伤缴费为216.72元。
有读者反映,自己的养老、工伤、生育栏目缴费信息为空白,这是什么意思?是单位没有购买吗?对此,负责此次社保单工作的广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由于部分人参加的是省级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而目前市级单位还未有该部分人的这部分信息,所以该栏目为空白,并不是单位没有缴纳。
如有问题可前往社保机构核实
据了解,此次寄送工作在2013年1月上旬基本完成。人社部门表示,如果参保人在参保登记时单位和个人地址不准确,参保人可能无法收到社保单。从2013年1月15日起,未收到权益单的参保人可自行前往参保所属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含医保经办机构),重新打印社保单并修改确认邮寄通信地址信息,以保证下一年度能顺利收到社保单。
人社部门同时提醒,收到社保单时参保人应及时核对,如对医保有异议,可到参保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实、处理;如对医保个人账户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有异议,可到参保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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