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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医保新政 住院最多报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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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乐山2013年乐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支付标准等政策已经出台,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5万元,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0万元。

  乐山医保出新政住院最多可报20万元

  近日,记者从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3年乐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支付标准等政策已经出台。与2012年相比,新政策对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在住院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等方面做了部分调整。

  记者了解到,2013年乐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支付比例最高为93%。同时,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5万元,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提高至20万元,将进一步减轻全市320万余名参保人员看病住院负担,惠民利民。

  城乡居民医保:最少报12万元最多报15万元

  根据新政策,2013年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和未定级定点医院200元;二级定点医院由350元提高至450元;三级定点医院由650元调至750元;异地就医由800元调整为900元。

  按照缴费档次的不同,住院支付比例也不同。按第一档缴费的,住院支付比例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一级和未定级医院82%,二级定点医院80%,三级定点医院70%,异地就医60%;按第二档缴费的,住院支付比例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3%,一级和未定级医院88%,二级定点医院84%,三级定点医院80%,异地就医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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