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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的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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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

  5、医保卡的持失:一般是先电话挂失,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电话挂失并提供挂失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单位名称,待到确认后,在24小时内通过医保网络停止该卡的结算功能。电话挂失后再进行书面挂失,挂失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凭本人身份证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挂失单》,等候该机构受理书面挂失后,由中行金融网络即时通过社会保险网络即时冻结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停止该卡金融结算功能。但注意的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恢复原社会保障卡的结算功能。

  6、注意事项: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

  在药店100%自己承担,住院才能享受到报销比例(还得在医保范围内的)。

  住院在医保范围内的,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如:花一万报销在55%-65%之间。

  以上信息各地执行可能略有差异,详情见各地医保管理中心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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