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详解
2008年1月1日起,天津实施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通过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为了让您更为清楚地了解新医保政策的详细内容,记者昨天采访了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总结出问答,指导您如何进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
“新医保让我们真正享实惠”
本市城镇居民医保昨起开始登记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昨天开始在本市各个社区的居委会进行登记。昨天早上9时,记者来到劝业场街的新津里社区居委会,前来进行医保登记的居民络绎不绝。他们有的是为家中年迈的父母进行登记,有的是为刚出生的孩子进行咨询,还有的是家中有重度残疾的病人。居民们纷纷表示,新医保政策提高了市民们的生活质量,对这样老百姓能直接受益的惠民政策,他们非常欢迎。
新医保将其他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非从业成年居民纳入,让家有没工作的老人的家庭直接受益。新津里社区居民张惠兰阿姨昨天第一个来到居委会进行医保登记。张阿姨告诉记者,自己家a中有两个病人,一个是患脑瘫的儿子,今年31岁;另一个是孩子的大爷,今年70多岁,患有偏瘫、糖尿病等疾病。家中的两个病人,以往每月医药费要花去3000多元,弄得家庭负担很重。“现在好了,有了这么好的政策,我们的负担将大大减轻。”
新津里社区居委会的赵主任介绍,目前仅新津里社区就有2613户家庭,其中低保户36家,5户家庭有重度残疾病人。新医保政策的实施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到了实惠。
一、新生婴儿参保待遇应如何计算?
新生婴儿不受参保缴费时间限制。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新生婴儿出生并在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新生婴儿在当年10月份至12月份的申报缴费期内出生,并已办理次年参保缴费手续的,除享受次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自出生之日起同时享受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办理医保参保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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