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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镇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提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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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云南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规定,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将提高稳定在80%左右,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要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至50%以上。
  亮点二:大病保险支付不低于50%

  《方案》:大病保险改革也列入方案中,提出要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和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对参保参合人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障补偿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再给予补助。提出大病保险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解读:对于大病保险,除了城镇居民外,方案将惠及新农合。昆明市目前对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实际支付比例已达到75%。其他多数州市达到了70%。

  《方案》:"十二五"期间,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要提高至70%以上,并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无负担能力病人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政府补贴等渠道解决。此外,明确到2015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要降至30%以下。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60元以上。

  解读:目前,我省入院"门槛费"政策是,以一年为限,根据医院等级的不同(从三级医院到一级医院),年内首次入院,职工分别为880元、300元、100元,城镇居民分别为600元、300元、100元;第二次入院交30%;第三次入院则免起付线。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将进一步筑牢医疗保障底线。

  同时,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这意味着个人支付部分将减少。目前,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个人交纳部分,城镇居民每人每年70元,新农合每人每年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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