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印发《云南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指导“医改”工作。《方案》主要亮点在于关注群众就医负担的减轻,方案传出的利好消息有: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将提高稳定在80%左右。
亮点一:职工住院医保多付10%
《方案》:我省经过3年医改,截至目前,全省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4322万人,基本实现全民参保。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等普遍建立了门诊统筹,保障范围由大病延伸到门诊小病。医疗救助范围基本覆盖城乡困难群体。在全国率先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今后,我省将探索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十二五”末的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将提高稳定在80%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要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至50%以上。
解读:今后,如果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稳定在80%左右,这将让职工医保人均少支出住院医疗费10%左右。
方案里也对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提出了要求,提出到2015年,全面普及医保“一卡通”,实现实时联网结算及参保参合人员持卡就医,建设覆盖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医保信息系统。
亮点二:大病保险支付不低于50%
《方案》:大病保险改革也列入方案中,提出要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和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对参保参合人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障补偿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再给予补助。提出大病保险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解读:对于大病保险,除了城镇居民外,方案将惠及新农合。昆明市目前对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实际支付比例已达到75%。其他多数州市达到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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