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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下限提高至20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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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昨获悉,从明年1月起,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下限,将从现行1794元提高到1919元,上限则从10126元提高到11497元。这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也将随之“水涨船高”。

  ■新政

  江都区与主城区统一调整

  此次社保基数调整,囊括了市直、开发区、广陵区、邗江区和江都区,从明年1月起同时调整。

  区划调整之后,江都区很多民生政策与主城区“同城、同步、同标”。

  缴费下限和上限各怎么调?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都按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缴纳参保费用。不过,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缴费基数。

  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下限分两步调整:2013年1月至6月,企业按不低于1919元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2150元执行;从2013年7月起,企业按不低于2025元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2299元执行。

  至于上限调整则一步到位: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为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也就是114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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