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相关负责人还特别提醒,今年新参保人员,或2012年没有选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人员,初次选择门诊普通病和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以下两个办法:一是到自己选择的具备职工普通病和慢性病门诊医疗服务资格的协议医疗机构门诊收费窗口办理;二是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医保中心办理。职工选择门诊定点后,按医保结算年度(上年度的12月26日至当年12月25日)一年内不可变更。“两种选取定点医疗机构的方式以时间优先为原则,先选定哪家以哪家为准。”该负责人提醒,门诊定点选择没有时间限制,一年内可随时选择。如果没有选择,则无法享受这项待遇。
缴费将于2013年1月15日截止此外,目前城镇居民医保门诊定点医院的选择和变更工作也正在进行中,而2013年度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增加了,在原来只有社区医院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市级医院,包括市一院、市二院、市三院、中心医院等等,凡是参加石家庄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都可自己去所属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同样,去年已经选择了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而今年需要变更的,直接去参保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变更即可,所有的变更和选择工作需要再年底之前完成,目前也是最后阶段,需要变更的市民要尽早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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