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范围扩大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
我市将不断扩大救助范围和提高救助水平,资助低保户、五保户、低收入重症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取消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提高到55%以上。加大对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力度,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政府补助等渠道对发生急救急诊医疗费用且无力负担能力的病人进行救助。
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大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血友病、一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探索整合三种医保研究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我市将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衔接,研究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我市还将积极探索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的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诊治,加快分级诊疗制度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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