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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取消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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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3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取消"终身制"

  30日,市人力社保局传出消息:关于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的规定有了调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并且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和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此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执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新规中具体的年限规定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3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缴费年限由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组成。

  该规定颠覆了过去医保终身缴纳的现状,城镇职工参保退休人员达到规定年限,便可停止缴费。"新的试行办法参保人员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限,退休后可不再缴费,免费享受医保待遇,应该说用人单位的负担减轻了,灵活就业人员总的缴费年限变短了。"市人力社保局医保科科长王赟说。

  市民罗女士今年38岁,2002年之前,一直在市供销社上班,但因改制,她便被买断工龄成了失业人员。为了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她积极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起初,每年只需要缴纳几百元的医保费,不过最近几年每年的缴费工资基数都在上涨,每年需要缴纳两千元的医保费,这让她有点喘不过气。这次新政策的出台,罗女士只要缴费期限满了,就不用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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