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障分局打印《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一份;
2、参保人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携《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没有重新就业参保以及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并到非户籍所地就业参保的,由原参保地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由参保人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接收函后,直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答疑
1、我的身份证是第一代的能办理社保转移吗?
如果你的第一代身份证是真实有效的,而且与社保系统的参保资料一致,就可以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2、我在2009年9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社保还停在那里。现在不能退保了,那失业保险还可以领吗?
非本市户籍参保人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按原办法执行:即非本市户籍的失业者,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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