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市人社局:有患者投诉才会调查
市人力社保局强调,医疗保险的总额管理是医保基金的一种管理手段,管理的对象是医疗机构,而不是医保病人。如遇推诿,参保人可到医疗机构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部门或拨打96102进行投诉。一经确实,将会对医疗机构做进一步处罚。
而对于医院如超标,医保基金是否就会不再给予支付?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实行总额管理后,结算方法没有改变,因此医院发生的超过总额管理指标的部分,医保基金仍给予支付。但对于超指标医疗机构,会加强监管,年终不能纳入医疗机构的评比,不予考核奖励。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对医疗机构的总额控制管理,只能关注其结果,对于指标分解到医师并不赞成,只要其能确保医疗质量和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市人力社保局也无权干涉。但一旦其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就医权益,就会对其进行调查乃至处罚。
背景
定额之下,医院处于两难
据了解,根据中央以及北京市医改提出的医保付费方式的任务目标,要求加强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探索基金预算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减少浪费。目前,上海、天津、杭州等城市都已实行了医保基金的总额控制管理,这也是各国通用的管理手段。
本市也从2011年7月开始对医保基金实行预算管理,分别对各个定点医疗机构下达了总额管理指标。该指标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以本市当年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为基础,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不同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承担的服务量等因素,分级确定医保费用总额管理指标,具体到某一医院将以该医院上一年的医保基金支付金额为基数,综合考虑基金支付能力、门诊(住院)量,以及医疗机构的次均费用等管理指标。
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本市有明确要求“医院不许推诿病人”,另一方面有医保定额限制,在本市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医院医保定额超标在所难免。(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