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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新政保定落地 市区91所社区医疗服务站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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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提出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为10元左右,并可以通过基本医保按比例报销。保定市卫生局和医保中心都对医改新政作出了解读。

  卫生局:

  基本完成基层医疗机构设置

  2月26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保定市卫生局社区办,吴跃献主任向记者介绍了目前保定市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的基本情况。据其介绍,今年刚刚出台的医改新政中所涉及基层医疗方面的工作,保定市已经基本在过去三年中完成。目前保定市区有16个街道办事处,有1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属卫生服务站共计91所,保证了3万-10万居民就有1所基层医疗机构,且今后还会根据城市和人口发展的需要进行增加。这样,为"社区首诊"这一制度的推行提供了可能性。

  吴跃献还告诉记者,所有政府办的基层医疗机构,都统一采购、配送、使用基本药物,目前按照基本药物目录的规定有307种。这些药物在91所基层医疗机构中均保证零差率销售,进价即售价,费用由政府补贴。

  医保中心:

  在社区城镇医保甲类药物可报销

  针对此次医改新政中所涉及的医保向基层医疗倾斜方面的内容,记者向保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了解了相关政策,该处主任黄旭涛告诉记者,目前享受职工医保的居民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直接使用医保卡进行就诊并支付医药费,而针对享受城镇医保的居民则实施按比例报销的政策,至于具体报销情况,居民可以向医保中心医疗服务科进行咨询,咨询电话为0312-201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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